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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日(2 / 3)

等到那时候,与其说她在喝羊杂汤,不如说她在喝姜汤了。

现在这个味道是最好的,谁来都不会质疑它的美味了,羊杂汤的香味站在十步外都能闻到,受它吸引,会迫不及待地想要过来装一碗。

温迪得意地朝着右边望去,一个典型就站在那,傻呆呆地抱着一个木桶,垂涎欲滴。

“行了,把水桶放到储藏室去吧,我没说不让你吃。”温迪说。

“哦!”黑毛连忙跑进储藏室,然后用更快的速度跑出来。

“吃这个?”他接过碗,自己装,“这个就是羊杂汤?”

“原来你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嘛。”温迪已经装好一碗,坐到餐桌前,用勺子先舀了一勺汤,放在嘴边吹冷后迅速将勺子放进口中。“唔!”羊杂汤鲜得让她差点吞了这个勺子。鲜味往往和腥膻味并存,温迪不由得想到,这或许就是大自然的保护吧,如果要获得这鲜味没有腥膻味的阻隔,这种绝顶美味恐怕在一千年前就被吃绝了!

她喝完了这碗汤,开始吃羊肉。

羊肉泡在汤里,吸饱了本味的汤汁,又因为煮了很久,几乎到了入口即化的地步,每次融化都将汤汁一并送到舌尖,留下淡淡的鲜甜味,让人欲罢不能。余下的三种菜也都一样,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味道,全靠调料提味,伴着汤和羊肉吃下去,非常对人胃口。尤其是地瓜秧和雪菜的菜叶,它们也同样能吸汤汁,咀嚼时会像吃肉一样有挤压感,每次挤压都伴随着汤汁的飞溅,如同新年时在夜空绽放的礼花,就像夜晚与烟花,菜叶和汤汁是同样美妙的搭配。

她喝了四碗汤,仍然觉得肚子空空。

这是当然的,她只切了一份羊肉,又不碰羊杂,汤再美味也只是喝了四碗水。

于是温迪在石碗里又煮了面,煮熟再夹进汤里卷一卷,和黑毛分了,正好一人能再吃两碗。

“这个可比人肉好吃多了。”温迪突然冒出这么一句。

“啊?”黑毛被她的话吓了一跳。

“我是说,要是能让野猪吃一份羊杂汤,也许它能放弃吃我们。”温迪开玩笑说。

不过黑毛不会开玩笑,他一本正经地回答:“它会选择吃完羊杂汤再把我们吃了。”

温迪讪笑:“你说得对。”

她也不是平白想起野猪,她是想,她要再去一趟野猪林。

吃粉的时候她就顺口给黑毛说了一嘴。

黑毛听完,点点头:“行,不过休息一下再去吧,我怕我跑不动。”

温迪不由得笑了:“你现在已经接受去野猪林很正常的事实了吧?”

“是不得不接受。”黑毛纠正。

“ok,你愿意这样想也行,只要你愿意去就行。”温迪想得开。

休息片刻后,温迪和黑毛就出发了,带着筐子和小锄头。

到了野猪林,这回两人已经非常熟悉了,直接进入搜索阶段。温迪跳过自己已经在别处发现的所有植物,专门挑着没有见过的新植物找,越找,走得越深入。这片野猪林中确实有不少荒岛别处没有的东西,温迪找了一阵,果然又发现一样新食材。

萝卜秧。

萝卜秧就是萝卜菜,是萝卜苗,也可以叫萝卜缨子,都是同一种食物。它本身可以吃,配合芋头可以做一道非常下饭的菜。不过温迪没有芋头,也没有米饭,所以对那道菜不是很热情。可是这并不影响她露出惊喜的表情,因为,有萝卜秧就意味着有萝卜——白萝卜。白萝卜是非常好的食材,配合大骨头煮汤,做麻辣烫,切片煮火锅,做泡菜……它有很多种吃法,可以吃淡口,也可以吃重口,对各种口味都消化得很好。

萝卜秧就是白萝卜露出地上的“头发”。

温迪当即挥舞着小锄头开始收割,顺着萝卜秧往下挖,连续挖了好几个,全都圆溜溜的,又长又大,每一个都是大个头,看起来能吃很久。温迪把挖出来的白萝卜放进筐子里,才装半筐,突然就被黑毛给拦腰抱住。

行,她明白了。

温迪认命地抓紧了小锄头,反正筐子有黑毛拿着,他把她往自己肩膀上一甩,然后拼命地朝着野猪林外跑。温迪被他颠得肚子疼也不敢抱怨,直到黑毛停下把自己放下来才说了一嘴,“你今天好像跑得特别慌张,平时没这么胆小呀。”

“呼……呼……呼……”黑毛连续喘着气,“今,今天来了三只。”

“啊?”

“有三只野猪追我……呼……呼……”黑毛喘着气说,“它们今天特别激动。”

“呃,不会是到发情期了吧?”温迪说完又自己摇头,“不对,哪种动物大冬天的来感觉呀,开春还差不多吧?”

“不管了,最近几天还是别来了,不太安全。”黑毛劝说她。

他本来以为这次要劝半天,没想到温迪马上就答应了:“没问题,反正我也找到新食材了。”

黑毛便换了话题问她:“你找到什么了?”

温迪把筐子里的萝卜给他看,“喏,白萝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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