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的光总能将人温柔地唤醒。
温迪睁开双眼, 感觉到来自东方的注视, 当即朝反方向撇脸, 迷迷糊糊眨了好几下才慢吞吞坐起身。自从进入沙漠后,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睡过这样的好觉了,晚上入睡, 早上醒来,这才是正常的作息。她发了几秒的呆,抬起手臂低头看表:现在是凌晨五点二十分。呃, 这个早未免也太早了。
她甩了甩头,听到骨头发出“喀喀”的响声, 这才觉得松快。
两米外, 骆驼仍然乖乖地趴着休息, 它睡觉时不发出一丁点声音,很安静, 温迪反倒担心自己睡觉时会打呼噜吵醒它, 幸好,看来它睡得很香, 她并没打扰骆驼的好眠。不过, 已经过了一夜, 就算扰人清梦很讨厌, 她也不得不做了。
在此之前, 温迪先将被单折起来, 和其他大口袋一起挂在骆驼背上。
她将所有行李全部收拾好, 放到骆驼身上, 自己也爬上去,这时再轻轻拍打骆驼的背,请它起床并起身。骆驼被养得很好,极其乖顺,并没有怪异的起床气,温迪才轻轻拍了三下,它就睁开了铜铃大的眼睛,修长的睫毛呼扇几下,昭显它的苏醒。骆驼由鼻子里喷出了一股气,接着,缓缓直起身,直到将四肢都打直。
温迪展开地图,确认方向,接着向骆驼下达前进的指令。
聚居地里的人真的将骆驼养得很好,温迪拿驯马的态度来对付这头骆驼,可是,这头骆驼实际上却比马要温驯得多,这让她有些指令都不好意思用了,和和气气地教它前进,转向,骆驼学得很快也乐意听话,一人一骆驼配合得很默契。温迪都觉得有点可惜了,这头骆驼实在太乖顺了,要不是她家小养不了骆驼,她都想索性把这个当成通关礼物带回家去。
到时候,家里有她和黑毛,再加一阿黄,一骆驼,真是怎么想怎么热闹。
也不知道阿黄乐不乐意呢?幸好不能养,要不,以阿黄易躁的脾气,指不定就自己往骆驼的蹄子底下凑,到时候被踩死也不知道该说冤枉还是活该。
想多了,与其想通关以后的事,不如先想想戈壁滩会是什么样子吧!
温迪的目标就是戈壁滩里的村庄遗址,地形图上标注的就是遗址两个人,可见这个村庄绝对不会再有活人。温迪并不担心这群淘金客会将这个村庄当成去金沙河住的落脚点,第一,村庄到金沙河之间有不远的距离,跑到村庄去住,那还不如直接回家。反正距离差不多,倒不如当天去金沙河,当天回聚居地。第二,遗址两个字一听就很不吉利,如果她要将这里设为自己率领集体的宿舍,起码也得在地形图上改个名字。
比如村庄营地什么的。
这可不是胡说八道,温迪在地形图上的金沙河边就看到了金沙河营地五个字,画了几个三角形,聚集在蓝色线条的金沙河旁,比与村庄遗址之间的距离可近得多。除非是傻子,不然谁都猜得出这群淘金客去金沙河时是在哪住。
地形图上写有许多数字,根据温迪的猜测,这应该是按比例缩小的地图,所以,她可以根据盐漠和聚居地之间的距离,推测出金沙河到聚居地的大概用时;聚居地到石山的用时;石山到戈壁滩的用时;村庄遗址到金沙河的用时。统一计算后,她得出一个重要结论:她在村庄遗址内烧火,淘金客在金沙河看不到烟雾。就有这么远。
这个结论并不是无聊无用的,这意味着等她到达村庄遗址后,可以烧火取暖,以及煮菜。
她可以吃热的了!
对,虽然说沙漠里烈日炎炎,能把人晒脱一层皮,可是,温迪进沙漠这么久,除了一碗热水和一份煎蛇肉外,就没尝过热的东西。吃的都是些什么?沙枣……干枣……也就昨天啃了几捧新鲜的葡萄,然后呢?没了!头顶着烈日走了这么久,连一碗暖心的热汤都没喝过!当然,也怪条件不足,在她能烧热水的时候,却没有能丢进热水里的食物。
她总不能煮一碗沙枣汤吧?那得是什么味道!得……多恶心啊?
以她当时的条件,就算煮一碗蛇汤,她也不敢喝,没盐。
煎熟的肉起码还占个香,没盐的汤喝起来比白水还恶心。还不如喝一碗热水呢。
可是,现在不同了,虽然她没了蛇肉,但她能烧火,有锅,有食材,完全能做出一份热腾腾的晚餐或夜宵。至于她今天吃的热食究竟是晚餐还是夜宵,那就得看她下午几点能赶到戈壁滩了。
温迪轻松地骑着骆驼,双腿获得了休息,她将之前折叠好的被单甩开,披在身上,由手到脚都裹在被单里,避免与阳光直接接触。头顶则戴着用围巾缠绕而成的头巾,支出一块来正好能用来蒙面,下半张脸用纱巾遮盖,上半张脸藏在头巾投下的阴影里,这下,从头到脚彻底安全,与阳光无缘,虽然捂起来挺闷的,但幸好她骑着骆驼,不用走路,只要忍耐这份炎热即可。
之前是又晒又热还得走路,想想前情,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难熬的了。
温迪在手里拿着一个葫芦,这是比较好用的工具,喝完了再续水,重新将